《植物学》教学大纲(试用)

基本情况
  课程名称:植物学(Botany)
  课程类别: 专业必修课
  授课教师:周江菊、刘伦沛、李性苑、孙军、雷启义
  授课对象:生物科学专业、生物学教育专业
  编写日期:2006年5月修订
前言
  本大纲是在多年教学实践基础上修订的,大纲包括课程性质和任务、教学目的要求、教学建议、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分理论部分和实验部分)四部分。
  一、课程性质和任务
  植物学是研究植物各类群的形态结构、生命活动、发育规律、遗传特性、分类方法以及植物和外界环境间多种多样关系的科学。它的基本任务是为解决人类面临的一些重大问题,如粮食短缺、能源紧张、环境污染、生态系统退化和平衡失调、生物多样性减少等,提供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同时,还进行植物的种类、群落、区系和应用价值等的调查、鉴定、分类和综合,为人类造福。
本课程是凯里学院生物科学专业和生物学教育专业教学计划中主要的必修专业基础课。通过对这门课程的学习,一方面为学好专业后续课奠定必要的基础,另一方面为基础教育改革,培养实施素质教育的合格生物学师资做好准备。
  二、教学目的要求
  植物学由种子植物形态解剖、植物分类(包括孢子植物分类和种子植物分类)两大部分组成。的教学目的要求,主要包括理论知识教育、能力培养和科学素质提高三方面。
  (一)知识掌握:主要是以种子植物为重点,学习植物细胞、组织、营养器官和繁殖器官形态解剖的基本知识;掌握植物分类的基本方法,熟练运用分类学的原则和原理,识别植物,掌握基本类群的特征,初步了解植物各大类群相互之间的亲缘关系和系统发育的规律。
  (二)能力培养:通过实验和实习进行科学方法和基本技能的训练,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科学思维能力、不断获取和更新知识的自学能力,培养学生把植物学知识于生产和生活实践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科学素质提高:通过植物学教学,使学生受到辩证唯物主义教育,形成基本的生物学观点,培育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态度,提高学生的生物学科学素质。
  三、教学建议
  1.教学方法和手段
  要求教师按照学生学习的规律和特点,从学生实际出发,以学生为主体,积极采用直观教学,现代教育技术,学生课堂讨论等方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倡导研究性学习。教学中,教师应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制作好多媒体课件,充分发挥数码相机和数码摄像机的作用,拍摄更多的植物照片、植物景观照片、不同生境的植物,建立当地植物网站,增进学生对授课内容的理解。
  在讲授植物形态解剖时,考虑到后续课程《细胞生物学》要详讲,对植物细胞可略讲,着重强调细胞壁、液泡和质体,特别是叶绿体是植物细胞所特有的结构。对植物组织要详细加以讲授,以便在讲授器官发育涉及这些组织时可略讲。
  在讲授大类群时,既要指出各类群的特征和内在联系,还应注意有关类群之间的相互关系,使学生获得较完整的系统分类概念。在讲授各门植物的特征和分类时,要分清主次,做到重点突出。有些内容,如有代表性的植物种子、部分类群等,可让学生自学或在实验课中讲授和观察来代替理论课讲授。植物分类有鲜明的地区性特点,使用本大纲时,应结合当时当地具体情况,有选择和取舍。
  在孢子植物部分,要求学生对各大类群和门的特征,以及代表植物的形态、结构和生活史有基本的了解,对不同类群之间的亲缘关系有所认识,从而建立起植物界演化发展的唯物主义观点。
  在种子植物部分,要求学生植物各大类群,关键科、属的特征、分布、系统学意义和经济价值,以及各类群之间的亲缘关系。掌握有关重点名词术语和基本概念,尽可能记忆有关名词术语的英文拼读和著名属、种的拉丁名。
通过实验和野外实习,综合应用所学的形态和分类学知识,掌握识别孢子植物和种子植物的方法,了解检索表的不同编排方法,能应用检索表、植物志和植物图鉴等工具书,鉴定常见的植物。通过课堂教学和野外实习,认识300种常见的植物,了解植物标本的采集制作和保存方法。
  2.教学评估建议
  (1)学生知识与技能考核办法:重学生学习过程考核并进行全程考核,包括基础知识和实验实习技能考核。
  (2)成绩计算方法:基础知识成绩由课堂提问、学生作业、平时测验、综合理论考试按0.5:1:1.5:4加权计算得出;实验实习技能考核由实验课和实验报告及综合技能操作考核按2:1加权计算得出;
  (3)对教师教学效果的评估方法
  教学大纲是组织教学的依据,教师必须严格执行大纲规定,不得随意改变教学内容或降低教学要求。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应根据大纲规定经常检查教师的授课计划、教案及教学组织情况,并组织学生对教师执行大纲情况及其效果进行测评。发现问题及时更正,对违反大纲规定者要严肃处理,以维护教学大纲的严肃性。
  3. 实验实习技能考核项目与标准


  四、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
  植物学课程安排在第一学年,总学时为126学时,其中理论课66学时(2学时/周,共
15+18周)、实验课60学时(一学年共20个实验,含室内实验和近程野外实习),还有1周
野外实习。自学学时不作统一硬性安排,而由学生自己掌握。以下具体教学内容的教学要求
中,**表示要求重点掌握;*表示要求一般掌握;无符号标定者表示要求一般了解。